一是进一步加强养殖水域的环境保护,严厉查处养殖水域的污染事故;严格规范水产苗种生产行为和对苗种的检测、检疫制度,从源头上把好水产品质量关。
二是继续开展以孔雀石绿、硝基呋喃等渔业生产禁用药物、乱用饲料添加剂等为重点的专项执法大检查,严厉查处违规使用渔具和违禁投入品的行为。
三是落实水产品质量检测制度,分类不定期的对水产品药残进行抽查检测。2017年共抽检水产样品64个,合格率100%。
四是加强养殖企业(大户)投入品的监督检查,规范养殖生产“三记录”制度。把水产品质量安全纳入企业诚信和奖惩的重要依据进行严格监管,实行“一票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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