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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涉渔案件生态损害赔偿修复 牢固我县天然水域生态屏障
时间:2023-07-10 10:44 来源:盐边县农业农村局 作者:admin 点击:



为积极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恢复生物多样性,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生态意识。202377日,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渔门镇政府、国胜乡政府、县公安局等部门参加,在渔门镇三岔路码头开展了盐边县2023年涉渔违法案件生态修复增殖放流活动。

活动中,县农业农村局执法人员强调长江禁捕各成员单位一是要切实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破坏环境和违规捕捞行为,进一步完善渔业资源增殖放流保障措施,建立增殖放流长效机制;二是要加大长江十年禁捕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广大群众牢固树立法律意识、生态意识,鼓励各界人士积极参与,确保渔业生态资源可持续发展,共同构建鱼水相亲、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美好家园。

随后,非法捕捞违法当事人代表作了表态发言。现场通过称重,清点鱼种重量,由鱼苗提供单位将鱼苗放流至二滩库区中,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投放鱼苗2300斤,涉及资金分别由我县2023年非法捕捞水产品5起案件当事人缴纳的生态损害修复费组成,共计23000元。

近年来,我县长江禁捕成员单位不断加强协作,高度关注长江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下一步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不放松,深植绿色发展理念,当好长江流域生态卫士。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