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十年禁捕”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全局计、为子孙谋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推动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和恢复长江母亲河生机活力的重要举措。6月7日,泸州市举办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农村局总畜牧师周仁树参加了发布会,并回答了记者提问。
针对媒体及市民朋友们广泛关注的泸州市范围内禁渔范围和时间,周仁树向大家做了明确:长江上游珍稀特有鱼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长江干流泸州段、沱江干流管驿嘴至胡市段、纳溪区永宁河入江口至渠坝段,濑溪河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泸县段、龙溪河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龙马潭区段),自2020年1月1日0时起,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沱江干流泸州段、永宁河干流、濑溪河干流、龙溪河干流非保护区天然水域自2020年8月10日0时起,实行暂定为期10年的常年禁捕,期间禁止天然渔业资源的生产性捕捞。赤水河河口以上赤水河流域全部天然水域,自2017年1月1日0时起实行为期10年的禁捕期,期间禁止一切捕捞行为。
对如何抓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监管,周仁树进行了说明,市农业农村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规范各类船舶的管理;二是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三是跨区域跨部门联动,形成监管合力;四是构建执法网格管理新格局;五是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专项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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