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禁捕退捕工作成果,推动我市水生生物多样性保护和水域生态修复,确保“十年禁渔”有效执行取得实效,近日,市禁捕退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在通川区、达川区、渠县和宣汉县开展了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联合督导检查行动。
此次联合督导检查主要围绕渔民安置保障情况、财政资金保障情况、非法捕捞整治情况、“三无”船舶清理和自用船规范整治情况、市场清查监管等情况等方面的落实情况,采取查看资料、涉渔人员走访、渔具和水产品交易市场实地检查、巡河等方式进行。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及时反馈,并形成问题整改清单,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求限期整改到位。
联合督导检查组要求,一是禁捕退捕各县(区)要进一步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坚持问题导向,按照“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加大“三无”船舶整治力度,规范管理乡镇自用船舶;二是要继续巩固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成果,动态跟踪退捕渔民转产就业情况,确保“退得出、稳得住”;三是要持续开展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继续保持执法严打高压态势;四是要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专项行动,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净化线上线下交易市场和广告宣传,实现打非全链条监督;五是要加强政策宣传,保持全方位、高密度、多层次的禁捕退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渔业法》、《长江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达到家喻户晓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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