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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泸两地联合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
时间:2020-07-13 16:58 来源:宜宾市农业农村局 作者:admin 点击: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根据全国、全省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退捕渔民安置保障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农业农村部,公安厅、农业农村厅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视频会议要求,7月9日,宜宾市农业农村局、泸州市农业农村局、长航公安局泸州分局在江安县召开宜泸两地联合打击长江干流四川段非法捕捞专项行动推进会议。宜宾市农业农村局局长罗世俊、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总经济师江维兵、长航公安局泸州分局副局长刘军、江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王文华出席会议。



   会上,两地沿江的翠屏区、江安县、江阳区、纳溪区和泸州派出所负责同志介绍了长江禁渔工作和打击非法捕捞工作情况;两地三部门分管领导分别安排了下一步打击非法捕捞工作,并签订《联合打击长江干线四川段非法捕捞专项整治行动合作协议》,明确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打击整治重点,联合执法协作方式等内容。充分体现了宜泸两地三部门保护长江生态的信心和决心。

   罗世俊同志就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作三点强调:一是切实强化思想认识,坚决扛起长江禁捕工作。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长江禁捕工作作为当前重大政治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细化完善各项政策措施,全面抓好落实。二是加强联合执法检查,坚决形成长江禁捕工作的高压态势。坚持以问题、目标、结果为导向,通过建立群众举报、走访调查和公安网监等渠道,广泛收线索,强化线索排查,建立有价值线索登记制度。紧盯重点区域,强化人员、装备、资金三保障,开展联查执法行动,争取打击1至2个有“黑色”利益链的非法捕捞团伙,扩大禁渔影响力。三是切实做好宣传引导,坚决打赢长江禁捕工作的人民战争。通过树立禁渔、禁钓标识、悬挂条幅、张贴告之书和以案说法等方式,逐步提升群众保护水生生物和水域生态环境意识,形成“不敢捕、不能捕、不想捕”的社会禁渔环境。

   长江航运公安局泸州分局刑侦支队、治安支队、法制科,宜宾派出所、南溪派出所、江安派出所、泸州派出所、合江派出所负责同志。泸州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负责同志,江阳区、龙马潭区、纳溪区、合江县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渔政股(站、队)负责同志;宜宾市农业农村局渔业渔政管理科、水产渔业站负责同志,翠屏区、叙州区、南溪区、江安县、临港经开区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和渔政股(站、队)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