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5日一早,泸州市江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渔政人员就接到渔民报告,称在正常捕捞作业过程中,捕捞了一条重约30-40斤的鲟鱼。经专家初步鉴定,确认这条鲟鱼符合国家一级保护动物达氏鲟(长江鲟)生理特征。经测量,这条长江鲟体长1.47米,重达39.5斤,是10年来长江泸州段发现的最大一条。在确认此条长江鲟并未受伤符合放生条件后,在及众多市民的见证下,渔政执法人员将这条长江鲟及时放归长江。
近期,泸州市江阳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已经接到两起渔民捕捞作业过程中误捕长江鲟的报告。经过长期的渔业资源保护宣传,市民生态保护意识逐步增强,这种行为值得称赞。同时也提醒广大市民,凡是误捕国家保护鱼类,应及时报告渔政部门,切勿擅自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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