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遂宁市大英县农业局与公安局正式启动打击非法捕捞专项行动。13日6时10分,在该县橡胶坝电站下游500米挡获非法捕捞者两人,缴获鲤鱼鲫鱼等鱼获物约30公斤、电捕鱼器1套。
此案引起了遂宁市检察院和市公安局的高度重视,3月16日上午,专程到大英县就此案的办理进行督导。
在了解了案情的进展情况后,遂宁市检察院指出:一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从重从严从快处理遂宁市首例渔业生态破坏案件。二要围绕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犯罪要件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建议此案由大英县公安局立案办理,县农业局配合。要求县检察院提前介入并指导,证据收集基本完毕后,邀请县法院参加办理。三要加强打击破坏生态的相关宣传,要对此案进行曝光以此震慑违法分子,切实保护水域生态环境。
本案是禁渔期内遂宁市农业部门和公安部门、检察院联合办理的首案,迈出了遂宁渔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第一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