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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2018年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启动
时间:2018-03-02 12:29 来源:广元市 作者:广元市农业局 点击:

 

 

 

    31是春季禁渔期的第一天,广元市召开了2018年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动员视频会,安排部全市天然水域禁渔管理工作。为切实保障禁渔工作的顺利实施,还成立了以杨浩副市长任组长的天然水域禁渔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全市禁渔期管理工作。
    会上,首先传达学习了全国渔业渔政会议精神和全省2018年水产工作要点,安排部署了全市2018年禁渔管理工作;各县(区)农业局分别作了禁渔经验交流;市公安局对全市公安机关开展好禁渔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志愿者代表宣读了《保护渔业资源倡议书》。根据中央及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广元市春季禁渔期为31日至630日,禁渔区为全市天然水域。今年禁渔期也有了新的特点,广元市“利州区南河白甲鱼瓦氏黄颡鱼保护区、青川县清江河特有鱼类护区、昭化区硬头河特有鱼类保护区3处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首次被四川省列为第一年第一批全年禁渔地。此外,根据《渔业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禁渔期和禁渔区之规定,青川县还将“乔庄河”设为常年禁渔区。
    会议强调:在规定的禁渔期和禁渔区范围内,禁止一切方式的捕捞作业、游钓和水禽放养活动,禁止扎巢取卵、挖砂采石,禁止销售和收购野生河鱼;禁渔期间,禁渔区内所有渔业船舶必须在指定地点停靠、所有网具一律封存,若因生产或生活困难等特殊情况需要,需经渔政管理机构同意,否则渔业船舶不得擅自离开停泊地。
    广元市农业局副局长、广元市天然水域禁渔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李仔贵要求:各县区要严格按照农业部亮剑2018——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的要求,统筹协调辖区内渔政执法船就地开展禁渔期巡航执法检查,加大对水生生物保护区、天然水域、渔港码头、水产品市场、涉渔餐馆等的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挖砂采石、涉水建设项目的执法检查;严厉整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野生鱼和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进一步完善渔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渔政、公安执法合作,打击各种破坏渔业水域生态环境的行为。
    会议结束后,广元市水产渔政执法人员及市渔业资源保护志愿者代表等60余人,还在嘉陵江老城晒轩门码头举行了禁渔启动仪式,并组织了巡查和宣传活动,当日出动船艇4艘、发放宣传资料1200余份。

    在主会场参加会议的有市农业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环保局、市安监局、市民政局、市文广新局、市白龙湖管理局、共青团广元市委、市海事局,广元经开区农工办,市局相关科(站)、市水产渔政全体执法人员,市渔业资源保护志愿者及广元市嘉桓生态渔业开发有限公司,各新闻媒体共60余人在主会场参会。各县区设立分会场,县级相关部门及乡镇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