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内江市启动了2018春季禁渔同步执法行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内江市从3月1日0时至6月30日24时,在全市所有天然水域实行春季禁渔。行动要求: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相关部门要有充分认识,从组织领导、力量配备、手段完善、部门协作等方面抓落实、求实效。二是进一步加强部门协作。积极争取各级政府的重视,主动与公安、水务、河管、工商、司法、环保等部门沟通协调,争取各方面的支持配合,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强化执法能力和手段。三是进一步加强检查监督。各地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禁渔期管理实施方案,精心安排,周密部署,采取形式多样、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切实做好禁渔期间的执法检查及各项管理工作,力求覆盖禁渔区、禁渔期全范围、全时段。四是进一步加强舆论宣传。要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动员工作,使长江禁渔深入人心、家喻户晓。
近年来,内江市在加大渔业资源保护力度的同时,每年都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行动,维护天然水域渔业生态环境。据统计,2017年全市共投放各类鱼苗683万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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