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随着嘉陵江广元市城区段29艘持证渔船的拆解,我市境内长江重要支流嘉陵江市城区段水域渔民退捕转产工作已基本完成。按照农业农村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要求,2020年底以前,完成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水域的渔民退捕;我市市委、市政府在2018年就提出嘉陵江市城区段渔民要进行退捕转产,随后市级相关部门,利州区政府、区农业农村(渔政)部门积极作为,多措并举率先完成了长江重要支流嘉陵江广元市城区段水域的渔民退捕工作。
一、强化组织领导。2018年12月,市政府副市长杨浩主持召开了嘉陵江市城区段捕捞船只处置工作会,会后,利州区委区政府成立渔船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同时,利州区农业农村局成立渔船处置小组,下设现场处置组、资金兑付组、宣传报道组、后勤保障组。为推进处置工作给予了组织保障。
二、广泛宣传动员。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多次深入渔船主家中进行走访、调查,广泛宣传长江流域禁捕政策,充分征求意见,营造良好氛围,获得了渔民的理解与支持。为后续处置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细化处置方案。利州区农业农村局在走访调查的基础上,参照2015年白龙湖船只处置方案和总结的成功经验,结合本次处置工作实际,制定了《广元市利州区嘉陵江城区段持证渔船处置工作方案》,并上报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为顺利完成处置工作提供了操作依据。
四、迅速行动落实。2019年5月20日,利州区农业农村局邀请市级主管部门、渔船主召开渔船处置动员大会,安排部署渔船处置工作,解答渔船主疑问。5月21日,开展签订处置补偿协议、支付补偿金工作,截止至29日,该区全面完成了所有持证渔船拆解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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