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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扣法庭”持续发力 泸县法院“三抓三强”护航长江生态保护
时间:2023-05-24 10:04 来源:泸州市禁捕退捕领导小组办公室 作者:泸州市禁捕退捕领导小 点击:

一、抓统筹强堡垒泸县法院坚持“两山”理念,系统部署环资审判工作,筑牢绿色发展之基。全力推行环资审判专门化,持续实行环资案件审判“三合一”机制,环资案件均由环资庭承办,由民事、刑事、行政审判庭的资深法官参与合议庭,确保案件质量。2022年共受理、审结环资类刑事、民事、行政案件54件,其中刑事案件6件,均为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案件,共判处刑罚10人;坚持抓预防、严打击、重保护、促修复的审判理念,加大环资公益诉讼案件的诉前、诉中调解力度,2022年共调解4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有效促进当事人积极承担生态修复责任。4件案件中,当事人在刑事部分判决前共增殖放流价值1万余元的鱼苗1名当事人自愿参加环保公益劳动,及时保障受破坏生态环境的有效修复。同时,充分发挥人民法庭“桥头堡”作用,“纽扣法庭”结对法庭共同设立增殖放流基地,推动沱江长江交汇口“纽扣法庭”机制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共同打造护航长江生态保护的强劲引擎。

二、抓协作强合力。加强跨区域联防联控,汇聚生态保护合力,打好共同保护长江生态“组合拳”。泸县法院与富顺县法院、龙马潭区法院共同更新“纽扣法庭”工作机制,通过共建生态修复基地、组织典型案例庭审观摩、讨论推进裁判尺度统一、共推探索建立河长+法院、“河长+法庭分层工作机制等方式推动沱江长江交汇口纽扣法庭以护水为工作重点的机制建设,扣紧长江、沱江生态环境绿色司法“保护服”。以“纽扣法庭”专项活动开展为契机,联合结对法院开展跨区域环资案件审判指导、环资专项普法宣传等,进一步丰富“纽扣法庭”工作机制的内涵和外延,营造和优化区域间和谐友好司法协作环境,合力构筑长江、沱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圈。2022年以来,共召开联席座谈会3次,组织庭审观摩2次,召开典型案例研讨会1次,推送典型案例2件,共同增殖放流鱼苗11万余尾。

三、抓标本强成效。泸县法院持续完善落实与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环保局签订的《环境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协作保护机制》,及与县检察院签订的《关于加强协作配合共同推进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深入分析研判案件背后的行业监管、制度漏洞,协同行政机关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助推涉环境资源问题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切实增强长江、沱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2022年以来发出司法建议2份,开展庭审公开课4场、召开行政部门联席会1次。加大环资司法公开和宣传力度,随案开展巡回审判和就地宣传,让保护环境、绿色发展的观念深入人心,营造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禁渔工作的良好氛围,2022年共开展巡回审判5次、环保普法10余次。探索建立“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执行机制,将环资类案件后续执行工作纳入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体系,为推进长江“十年禁渔”工作提供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