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增殖放流,丰富巴河生物多样化。为改善水质和水域的生态环境,壮大渔业资源,修复水域生态,维护生态系统稳定,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我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采取措施实施增殖放流,共向巴河投放岩原鲤、鳙鱼、鲢鱼38万尾,促进了渔业资源种群和数量有效恢复,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三效合一。
二、涉渔工程管理,全面减少渔业环境影响。我局严格按照上级要求,跟踪清理在建工程项目,依法依规要求项目建设业主编制涉渔工程渔业影响评价报告,积极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涉渔工程对渔业生态环境的影响。因国道245线过境巴河,对渔业影响较大,我局立即向区交通运输局发出工作提示函,其制定《G245线巴中至金平公路巴中段改建工程恩阳河大桥、茶坝河大桥对恩阳河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业资源影响的补救措施实施方案》,我局复函同意,有力保护了渔业发展不受影响。
三、优化装备配置,增强渔政执法力量。为快速形成与长江大保护和禁渔新形势相适应的渔政执法力量,严厉打击非法捕捞及各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的违法行为,切实从源头上守护好我区渔业资源,巴州区建成巴河城区段和恩阳河中华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渔政远程监管平台,购置了执法艇、执法记录仪和大、中、小型3架无人机,无人机具有红外线夜间监视功能,飞行半径达10公里,连续作业时间逾60分钟,作业范围覆盖城区全河段,且携带方便,可快速巡察人力无法到达的河流,实现了我区禁捕范围全域监控、管理,为有效保护渔业资源提供了硬件保障。
四、严格执法检查,使非法捕捞无处遁形。我局通过部门协作、惩处与教育相结合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的行为,还巴河一片清宁。一是强化执法检查。与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加强日常白天、夜晚巡查执法。截至目前,共巡河207天(含夜晚)1000人次,暂扣180人违规垂钓鱼杆312根,销毁涉渔“三无”竹制船1只、长条地笼8个、锅盖地笼2个,没收铁船1只、橡皮船1只。二是及时移交处理。7月2日在巴城莲花大桥河段现场查获市民非法捕捞,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当晚现场移交江北派出所处理。三是强化部门协作。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全区的餐饮企业、农贸市场等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检查店面招牌、菜谱是否规范,是否出售、加工大河鱼、野生鱼。共检查城乡32个(次)专业农贸市场,86家(次)餐饮企业,清理规范店招11个,整改餐饮菜谱名称119个,处罚非法收售野生鱼门市1个,打掉1个非法捕捞销售链条团伙,因触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追究刑事责任11人次。
五、强化政策宣传,让禁渔政策家喻户晓。我局采取灵活多样的方式宣传禁渔政策(禁渔期四个月,四个月结束后在天然水域允许一人一杆一线一钩的休闲垂钓方式)。一是通过电视台播放和户外张贴禁渔公告,明确告之禁渔期限和范围。二是通过公交车车载电视播放《垂钓须知》。三是组织宣传车在重点水域宣传禁渔政策。四是乡镇村社利用村村响、新媒体等手段宣传禁渔政策。
六、强化保障服务,解退捕渔民后顾之忧。全区退捕渔民516人,积极响应党中央“长江不搞大开发,共抓大保护”的号召,贯彻落实国家退捕政策,在规定的时间“人上岸、船交公、网销毁”。为解决退捕渔民后顾之忧,一是把退捕渔民全员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社会保障体系。二是对有劳动能力退捕渔民进行培训,为其提供就业岗位或务工信息。三是出台政策鼓励退捕渔民自主创业。我区设置的护渔员岗位32个,退捕渔民占20个。退捕渔民郭芝平退捕后从事种殖业,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10余人从事羊肚菌种植,年收入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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