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保护通川天然水域生态环境,进一步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和环保意识,促进渔业经济全面、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4月18日至4月22日,通川区检察院、水产渔政局深入州河、巴河、明月江流域开展了禁渔联合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工作人员深入河边码头、乡镇市场向市民和水产经营业主发放宣传手册,耐心解答群众疑问,普及禁渔知识。此次普法活动除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进行宣传外,还重点对《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用渔具名录》以及《刑法》中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罪”进行宣传。通过宣传活动,将禁渔法律知识送到群众身边,让护渔意识逐步深入人心,让护渔精神融入群众日常生活。
本次活动共计发放宣传手册1000余份,粘贴宣传海报80余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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