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9日起实施《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了我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通过使用钓具、钓法获取钓获物的行为,对进一步规范我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起到很好的指导作用。
《四川省长江流域禁捕水域休闲垂钓管理办法(试行)》公布后,达州市通川区水产渔政局充分结合前期打击违法行为经验,建立违法垂钓简易处罚机制,今年3月共查处违法垂钓5起,累计罚款1000元。
从去年启动天然水域垂钓专项整治以来,通川区通过政策宣传、巡查劝导、立案处罚等多种监管形式,逐步建立完善了天然水域垂钓监管机制,取得良好效果,今年违法垂钓现象比往年同期大幅度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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