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十年禁渔”的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春季禁渔”管理,近日,区农业农村局联合区河长办、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开展“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
按照《关于开展五通桥区2022年“春季禁渔”联合执法行动的通知》要求,此次行动主要针对我区涉鱼餐馆及农贸市场水产品经营户,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加工、销售违法违规捕捞渔获物等行为,检查水产品经营户索证索票情况,涉鱼餐馆是否加工制售“野生鱼”“野生河鲜”等相关菜品,及店内菜单有无“江鲜”“河鲜”“野生鱼”等字样的宣传。在检查中同步开展宣传教育,现场给水产品经营者宣传、讲解相关政策法规,要求经营者严禁销售来源不明或无法提供合法凭证的水产品,严格规范水产品采购、加工、销售行为。
此次行动共出动人员14人,检查涉鱼餐馆6家,水产品经营户15家,发放《禁渔通告》50多份,接下来区农业农村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常态化禁捕水域联合执法,重点打击非法捕捞、收购、销售水生野生动物等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形成禁捕常态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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