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引导广大群众树立起生态保护意识,进一步改善长江水域生态环境,3月17日,叙永县联合古蔺县在交界水域开展了违法捕捞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泸州市人民检察院、叙永县农业农村局、叙永县人民检察院、古蔺县农业农村局、古蔺县人民检察院、叙永县水尾镇人民政府、古蔺县黄荆镇人民政府等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和非法捕捞当事人一起将装有1400尾胭脂鱼、3000尾岩原鲤,在两县部分群众的见证下进行了增殖放流,通过开展非法捕捞生态补偿增殖放流,进一步提高了群众禁渔护渔意识,让长江“十年禁渔”、水生生态环境保护的概念更加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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