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护长江生态环境的重大决策,增强禁渔执法震慑力,3 月 4 日,泸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交通运输局、玉蟾街道现场集中销毁一批近期查获的禁用渔具和“三无”船舶。
此次销毁的包括“三无”船舶 2 艘,禁用渔具爆炸鱼竿 88 根,视频锚鱼竿 8 根,电鱼装置 5 套,软线钓具 4 付,舀渔网 5 个。由执法人员现场清点完毕后实施销毁。
下一步泸县将持续保持长江禁捕高压态势,从重从严打击非法捕捞和垂钓行为,联合公安、市监、交通等部门,聚焦水产品交易市场、餐饮场所等市场主体,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大力宣传长江禁捕政策,提高群众参与率,确保长江禁捕政策取得扎实成效,推动泸县水生生态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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