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对天然水域的监管。成立农业农村、公安、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组成的执法联席机制,负责跨部门、跨区域、跨流域的协同管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等,加强对大案、要案、高发水域案件的查处,重点打击团伙作案,建立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协同执法管理机制,构建纵向到边、横向到底、水陆结合、区域协调的禁捕执法新格局。
二是加强对市场经营主体的监管。开展“春雷行动”和“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肃查处违反“八个严禁”的违法行为,净化线上线下交易市场和广告宣传,持续开展打击市场销售非法捕捞渔获物行为。
三是加强各类船舶的分类管理。按照“规范一批、整治一批、取缔一批”的原则,加大“三无”船舶整治力度,规范管理乡镇自用船舶。结合日常安全检查,反复摸排,切实掌握本地区各类船舶数量、分布情况、主要用途和运行情况,研究解决办法,切实分类采取措施,开展规范整改或取缔销毁。
四是加强政策宣传和风险防控。通过各类媒体平台广泛宣传《渔业法》《长江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创新方式开展宣传,推动禁捕宣传进校园。组织开展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及早发现问题苗头,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高度重视退捕渔民利益诉求,落实禁捕退捕政策,加大帮扶力度,向退捕渔民积极宣传禁捕退捕的重大意义。充分发挥社会团体和公益组织作用,争取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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