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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加强司法衔接 推动渔业资源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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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19 16:13 来源:南江县水产渔政局 作者:admin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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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4日,南江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在禁渔期非法使用电子捕鱼器非法捕捞水产品的案件。
4月12日晚9时,接群众举报,被告何某、艾某于左右各携带一套电子捕鱼器在南江河赤溪镇寡妇桥河段捕鱼。县水产渔政局、公安局沙河派出所第一时间赶往现场,于11时将二人现场抓获,何某、艾某二人共捕获鲶鱼、鲫鱼、桃花等6.9斤。在法庭庭审中,何、艾二人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未提出异议,对公益性诉讼也表示认同。
近年来,南江县水产渔政局在保护生态和渔业资源的案件中加强了司法衔接,相继在光雾山镇公开审判了2起破坏渔业资源的案件,2019年年初,县法院也对1起破坏种质资源的案件进行了判决,非法捕捞水产品者得到了应有惩罚,有效的打击了破坏生态和非法使用禁用渔具捕鱼的行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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