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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法院审判非法捕捞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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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11-08 09:33 来源:高坪区渔政管理站 作者:高坪区渔政管理站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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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下午3点,在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了两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高坪区渔政管理站专门组织了沿江乡镇渔民及三无船主40余人到现场进行了旁听。
一起是关于张某1、张某2,二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此二人于2019年4月25日凌晨3点在嘉陵江南充段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龙门街道办事处铁钱坝村外嘉陵江水域采用升压器、电竹竿、一个蓄电池组装起来的电鱼设备进行电鱼作业,捕获鱼类共计2.2公斤,经四川农业大学专家评估,造成生态资源损失共计10950元,专家咨询费4000元。二起是关于吴某、江某、陈某等4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此四人于2019年6月3日晚21点在高坪区物流园1号桥下螺溪河采用电鱼作业,捕获水产品4.91公斤,经专家评估,其造成生态资源损失共计6339元,专家咨询费4000元。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法院关于张某等2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择期宣判。对吴某等4人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案,分别判定吴某等4人犯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判处拘役一个月,缓刑二个月。
高坪区渔政管理站要求渔民和三无船舶船主一定要引以为戒,不要以身试法,搞违法作业。高坪将继续联合公安加大打击力度,更好、更强地来保护嘉陵江的渔业资源。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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