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发生的“汉源湖电鱼案”做为雅安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其民事公益诉讼部分于2018年10月9日,由雅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石棉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并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雷某等5人承担生态修复补偿费用9.75万元。此前刑事诉讼部分雷某等5人已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一年、十个月及罚金。
此案作为雅安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既对大渡河流域生态环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损害进行了补偿,也向社会公众宣传了保护生态环境的相关法律知识,警示社会公众树立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感,增强环保意识,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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