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下午,富顺县水产渔政局接到群众举报,镇溪河李桥段有人涉嫌用药毒鱼。
富顺县水产渔政局按群众举报线索,快速反应、迅速出击,立即组织渔政执法人员会同当地公安机关,于当天下午16时30分前往案发地点,在李桥镇大桥上游约100米处现场挡获涉嫌毒鱼嫌疑人李某、刘某,现场查获渔获物0.55kg,毒鱼农药(敌杀死)4ml,捕捞工具竹舀子2根。
经富顺县农牧业局执法人员调查了解,李某、刘某涉嫌在禁渔期、禁渔区使用毒鱼的方法进行非法捕捞,该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同时,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严重影响和危害我县饮用水源安全。目前,该案件已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立案侦查。(陈秋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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