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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扎实开展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工作
时间:2016-11-03 11:00 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点击:

 仪陇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天然水域春季禁渔工作,从五个方面入手狠抓各项工作落实,确保春季禁渔工作取得实效。一是明确禁渔要求。仪陇县人民政府将《关于做好2015年天然水域分区域分时段禁渔工作的通知》下发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明确全县天然水域禁渔期为21日至430日,仪陇河特有鱼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为常年禁渔区,并发布了《仪陇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天然水域分区域分时段禁渔的公告》,禁止所有捕捞作业、游钓、水禽放养和扎巢取卵、挖砂采石等活动,禁止销售、收购在禁渔期和禁渔期内捕捞的渔获物。二是明确部门职责。县农牧业局负责春季禁渔日常工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和检查;县公安局负责立案查处禁渔期电、炸、毒鱼且触犯刑法案件,强化禁渔期相关治安管理;县市场管理局负责配合查处销售野生鱼餐馆、市场和销售非法渔具的门店;县交通局负责禁止水生野生动物的非法运输行为;县环保局负责天然水域的水质安全;县城管局负责配合处理城区河段的钓鱼行为;县电视台负责禁渔动态和典型案件等宣传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重大案件及时报告。三是严明纪律。禁渔期间,各乡镇和县级各部门要带头遵守禁渔规定,一律不准在销售野生鱼的餐馆(饭店)参加公务接待活动。四是大力开展宣传。县水产渔政局利用电视台宣传禁渔规定2次、发送禁渔规定移动短信25万人次、在办公楼悬挂禁渔标语6幅、出动禁渔宣传车10次,出动渔政执法人员80人次,发放政府禁渔通知100份、禁渔公告1000份。五是严厉查处电毒炸鱼行为。县水产渔政局渔政执法人员对天然水域、仪陇河保护区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巡查。36日,在仪陇河二道段,渔政执法人员发现了利用三板船进行电鱼活动的杨某,依法暂扣了其三板船及电捕鱼工具,并启动了相关调查处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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