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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产局指导不合格水产品查处
时间:2023-11-27 16:14 来源:质安指导处 作者:质安指导处 点击:



为消除不合格水产品质量安全隐患,督促监督抽查不合格案件办理,1124日,省水产局副局长罗本彬带队前往眉山市仁寿县指导2023年下半年国家产地水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不合格水产品查处工作。

此次不合格水产品是我局会同农业农村部渔业环境及水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广州)在开展部级交叉抽检时发现的,共2批次鲶鱼氧氟沙星超标,已第一时间要求当地农业执法部门依法对不合格水产品进行查封,并开展调查,经农业执法部门和公安部门前期调查,发现该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存在过失使用氧氟沙星的行为。在确认所有水产品未被转移和对外销售的前提下,执法人员现场监督,对存塘的水产品进行打捞,经过现场称重共打捞水产品2094公斤,所有不合格水产品均交由成都市科农动物无害化处置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理,未对社会产生质量安全风险,已消除隐患,该养殖户后期还将面临行政处罚。


罗本彬强调质量安全关乎行业健康发展,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政府一定要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责任,夯实养殖生产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守住安全底线。并向当地农业部门提出一要加快案件办理速度,依法依规从严查处,按照要求报送调查处理结果;二要举一反三,加大警示宣传力度。做到查处一起,教育一批,警示一片,让违法者心存敬畏;三要拓展日常监管深度。要将监督“触角”延伸到基层村组,进一步做实做细村级监督,发挥村组干部质量安全“网格员”作用,紧盯重点区域、关键环节,将风险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全面提高我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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