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9-21日,省水产局副局长何云明率质量安全指导处相关同志,赴绵阳市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查调研工作。
调研组先后到盐亭县孝廉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盐亭县久旺农牧科技有限公司、三台县涪生刘记有限公司、三台县张小玉养殖场、涪城区子非现代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水产养殖生产单位,仔细查看库存的饲料、药品,查阅生产用药记录,询问生产销售及鱼药使用情况,宣讲水产品质量安全相关规定。并对养殖台账应及时、准确、详细记录,饲料、鱼药应该分开摆放,禁停用鱼药坚决不能使用,水产用投入品只能选择“白名单”内产品,索证索票,严格执行休药期,销售水产品时要自觉开具“合格证”提出了要求。
调研组强调水产品质量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是渔业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和基础。各级渔业主管部门一要加强宣传,提高水产养殖从业者质量安全意识,增强依法生产的自觉性。二要加强培训,帮助生产主体掌握科学用药能力,规范用药,精准用药,减量增效用药,严格执行“休药期”规定。三要加强监管,坚持“产出来、管出来”两手抓,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扩大抽检范围和批次,发现问题坚决从重处罚。
调研过程中,还对绵阳市开展了2022年下半年省级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抽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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