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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中鲶鱼”喜获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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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1-20 16:44 来源: 作者: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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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2009年第81号公告,正式批准对内江市“资中鲶鱼”(南方大口鲶)等农产品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对“资中鲶鱼”的品种、苗种、养殖环境、养殖方式、转食驯化、捕捞规格、质量特色、环境安全等提出了明确要求。“资中鲶鱼”是我省水产业第一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水产品种,这对进一步提高“资中鲶鱼”的知名度、打造水产知名品牌、发展壮大资中鲶鱼产业、促进渔农增收致富将发挥积极作用。
(内江市水产渔政局供稿 局办整理)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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