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农业(农牧、畜牧水产)局(委):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普及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提高全社会对水生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推动水生野生动物保护事业发展,现就开展我省2017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成立四川省2017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省农业厅党组成员、省水产局局长卿足平任组长,副局长漆乾余任副组长,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省水产局渔政处具体负责全省活动的组织、指导、监督、管理等工作。
各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确保宣传月各项工作落实到位;各地水族馆(水生动物表演、展览场所)、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救护中心等单位要具体开展此次宣传月活动。
二、启动仪式
7月18日在成都海昌极地海洋世界举行宣传月全国主会场活动启动仪式,届时将举行2016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海昌奖颁奖大会暨2017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海昌奖评选活动启动仪式。我省各地可根据本地具体情况,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各级要按照农业部办公厅《通知》要求,开展丰富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调动有利资源,提高宣传月活动的影响力,在总结2016年宣传月活动的基础上,创新宣传形式,打造宣传亮点,扩大覆盖面,激发公众参与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的热情和积极性,以期达到良好的社会效益。在宣传内容上要突出重点,做好新修订的《水生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宣传培训,同时宣传国家重点保护及地方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科普知识及保护常识。
(二)各承办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制订切实有效的宣传活动方案,做到有序有效的组织开展,为公众提供良好的参观和学习环境,同时加强活动期间的安全管理。
(三)请各地填写宣传月活动报名表及安排表(详见附件),并于7月5日前将活动方案、报名表及安排表统一报送至省水产局渔政处。
(四)活动结束后,各地要认真总结宣传月期间的好经验、好方法,查找不足之处,提出良好建议,为深入开展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打基础。活动总结以市为单位于8月30日前报省水产局渔政处。
宣传月活动联系人:苏安玲,联系电话(兼传真):028-87774961,Email:scsyzc@126.com。
附件:《关于开展2016年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农办渔﹝2016﹞62号)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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