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渔业主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水产)局:
近年来,在中央政策引导和各级渔业部门积极组织下,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开展,增殖放流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参与程度不断提高。尤其在春夏之交,海洋伏季休渔已全面实施,一些大江大湖等重要内陆水域处于禁渔期,是举办增殖放流活动的最好季节。近几年我部在6月6日都组织开展了全国“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为进一步扩大增殖放流社会影响,今年我部将继续在6月6日组织开展一次全国范围的“放鱼日”同步增殖放流活动。根据各省(区、市)前期报送的增殖放流计划,6月6日前后全国将有400多个放流点,计划放流各类苗种超过50亿单位,活动规模与去年相比进一步扩大。为做好有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次活动主题为“增殖水生生物、促进绿色发展”。各省(区、市)可围绕活动主题,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分会场,并选择适宜水域(海域)设置放流点。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积极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精心组织实施,争取圆满完成既定计划。
二、各省(区、市)要结合此次活动,鼓励、引导社会各界人士广泛参与增殖放流活动,同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和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增殖放流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等方面的科普宣传,进一步规范水生生物增殖放流行为,增强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提高社会各界对增殖放流的认知和参与程度。
三、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要组织渔政执法力量,加强增殖前后放流区域内有害渔具清理和水上执法检查,强化增殖放流苗种数量和质量监管,同时倡导科学文明放流行为,做好增殖放流效果评估,确保放流效果和质量。
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
2017年5月11日
(联系人:夏焕英,电话:010-59192968)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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