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和规范我省渔业船舶管理,明确相关的渔船管理职能职责,争取省政府出台《四川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为此,我局代厅草拟了《四川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代拟稿),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组织讨论修改,并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10月10日前反馈省渔政船检港监管理处,也可将意见带到全省渔业船舶管理业务培训班,交会务组。
附件:四川省渔业船舶管理办法(代拟稿).doc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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