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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水产局关于做好冬春渔业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1-09 00:00 来源: 作者: 点击:
各市(州)水产(渔政)局(处、科、站):     冬春季节是谋划来年渔业生产的关键季节,为指导各地做好今冬明春渔业生产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池塘整治改造和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工作     各地要利用冬闲晒塘时节,组织养殖户开展池塘改造。突出池塘池埂硬化、清淤挖深,完善进排水系统、电力设施等内容,提高池塘基础设施标准,实现养殖基地的提档升级。充分抓住和发挥现有涉农项目引导作用,围绕幸福美丽新村建设,突出水产业主导支撑作用,建设专业化、规模化、集约化产业示范基地,夯实农民业兴家富基础。抓紧实施2013年省级优势水产品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确保在3月底前全面竣工投产,发挥效益。     二、做好渔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     逐一对养殖场站进行养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重点对养殖场站的用电、机械运行、安全生产警示标志进行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及时督促养殖场站整改落实,确保安全生产。落实养殖场站水产养殖安全生产责任主体,以县、乡为单位,与水产养殖户签订水产安全生产责任书。强化安全生产知识宣传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技能。     三、做好极端天气的防范应对工作     低温冰冻灾害、干旱是冬春易发气候灾害。各地要密切关注气象信息,第一时间发布灾害气象预警,指导养殖户做好防范工作。要针对不同的灾害类型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程度。低温冰冻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养殖户加固温室大棚设施,加深池塘水位,及时清除水面积冰。冬春旱严重的地方,要科学制定蓄水、调水、用水计划,积极协调解决养殖用水与其他农业生产用水矛盾。     四、做好技术培训和服务工作     以实施渔业科技入户示范工程为载体,深入开展水产健康养殖技术培训,组织水产科技人员广泛开展进村入户到塘活动,让广大养殖户知晓国家的政策,掌握先进的管理理念,实用养殖技术、安全生产知识,帮助他们提高养殖技能。指导开展冬季苗种投放和亲本培育工作,为2014年渔业生产打下坚实基础。     五、做好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工作     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在农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支持发展专业大户、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家庭渔场等经营主体,提高经营主体带动能力,提高渔业组织化程度。指导龙头企业和合作社采取设立风险资金、利润二次分配制等形式,与养殖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关系。探索非养殖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入股,与龙头企业、合作社建立利益分配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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