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上午10时,兴文县2017年恢复性司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在太平镇三星村美丽的古宋河畔举行。由8名涉渔违法案件被告人自愿出资购买的1056斤鲤、鲫鱼种放入古宋河中。
当天放流的鲤、鲫鱼种,规格均为尾重1-2两,总重量1056斤,价值9500元,全部由涉渔违法案件当事人自愿出资购买投放。通过放养“悔过鱼”这种形式,也是让涉渔违法案件被告人深刻认识自己的错误行为,以实际行动恢复、修复环境资源的一项举措。开展恢复性司法鱼类增殖放流活动,目的在于增强全社会公民的法律意识,环境资源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自觉保护鱼类资源和水域环境的共识,自觉保护鱼类资源,保护水域环境,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碧绿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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