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规范渔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全县渔资经营单位信息数据库,与渔资经营户签订公开承诺书;指导四类生产主体建立渔资购买索证索票、经营台账等制度,严格执行渔业投入品使用休药期的规定。
二是加强水产品监测抽检。出台了《威远县水产品产地安全管理办法》,制定了威远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工作方案和计划,县域内四类生产主体全部纳入水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范围。上半年,共抽检样品36个,其中:县级快速检测30个,市级例行抽检6个,合格率为100%。
三是强化质量安全监督执法。将全县47个四类生产主体和5个渔资经营户全部纳入监管范畴,并针对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上半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08人次,检查生产单位37家次、渔药门市24家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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